課程特色大學部課程碩士班課程五年一貫課程課程特色大學部課程碩士班課程五年一貫課程目標及能力▸教育目標 傳授專業知能、訓練資訊技能 培養國際視野、灌輸專業倫理 ▸核心能力大學部之核心能力(評量方式與對應課程) 企業活動之報導與分析能力 財報分析、高等會計學、財務管理、會計學(一)、會計學(二) 國際環境下之會審準則與稅務法規之應用能力 稅務法規與會計、中級會計學(二)、會計學(一)、會計學(二)、中級會計學(一) 商管知識與管理會計基本能力 成本與管理會計(一)、成本與管理會計(二)、成本與管理會計(三)、財報分析、財務管理 會計議題之構思、研究與撰述能力 專題研究、會計問題專題研討、高等會計學、中級會計學(一)、中級會計學(二) 會計資訊應用能力 會計應用軟體、企業資源規劃、會計資訊系統、租稅申報實務、電腦審計 職業道德與團隊合作能力 專題研究、稅務法規與會計、會計師實務講座、商業會計法、會計人生涯與職業倫理 分組介紹▸選課說明 107學年起,大學部招生分成會計審計組與稅務規劃組招生。 2組必修課程均一致。財務管理、租稅總論、會計與稅務申報系統應用3門課為2組之必選修科目,所修之成績不及格者可不必重修,不影響畢業。 可跨組,但在2組專業選修課程中其中1組須修滿18學分,11門課選6門課,方得畢業。 分組介紹簡報 ▸畢業出路會審組:會計師事務所之審計部門、一般公司的財務會計部門、公務人員考試(會計、財務審計組) 稅規組:會計師事務所之稅務部門、一般公司的稅務相關部門、公務人員考試(會計、財務審計、財稅行政組)課程架構▸大學部課程架構 113學年度課程架構表 112學年度課程架構表 111學年度課程架構表 110學年度課程架構表 109學年度課程架構表 ▸管理會計學分學程 管理會計學分學程實施細則 管理會計學分學程課程架構表 ▸稅務與財經法規學分學程 稅務與財經法規學分學程實施細則 稅務與財經法規學分學程課程架構表 ▸輔系相關規定 選修本系為輔系者,須先修畢會計學。 選修本系為輔系者,所列之輔系修讀科目為其原學系之必修或必選者,不必再修,但不能抵免,得由本系主任指定相關科目替代,修習期間,倘若課程調整,亦得為上述決定。 凡選讀本系為輔系者,必須修滿所列之輔系修讀科目8學科共計24學分。 ▸輔系修讀科目▸大學部畢業門檻108至113學年-畢業學分128學分 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辦法 會計專業基本能力 108學年度以前適用、109學年度(含)之後適用 資訊能力(TQC) 英語能力 中文能力 運動能力 服務學習 會計人手冊113學年度會計人手冊專區 會計人手冊專長模組課程專長模組課程詳細資訊